行业标准《面向消费者的无屏智能终端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武林娜 、骆媛媛 、刘献伦 、纪同军 、邹一心 、陈兆杰 、冯佳佳 、李明扬 、余衍 、张亚兰 、郭建领 、于欢 、衣强 、李实 、李腾 、王建伟 、王祝勋 、魏孝天 、韩云 、张学杰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30 IT安全 |
备案号:103674-2026。
本文件规定了面向消费者的无屏智能终端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包括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和查询、更正与删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无屏智能终端的研发设计,其他类型的智能终端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