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移动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应用的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及评估方法》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陶 、傅山 、吴怡 、宁华 、杨萌科 、武林娜 、杜云 、王艳红 、衣强 、常新苗 、王江胜 、吴越 、贾科 、姚一楠 、黄天宁 、吴月升 、刘献伦 、陈鑫爱 、周飞 、李京典 、李可心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60 无线通信 |
33.060.99 其他无线通信设备 |
备案号:96659-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12号 。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应用的个人信息保护的设计、开发以及安全评测。个别条款不适用于特殊行业、专业应用,其他类型终端产品的人工智能应用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