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基于差分隐私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黄天宁 、彭立 、傅山 、王嘉义 、刘陶 、李世奇 、刘巍然 、冯翰文 、昌文婷 、白晓媛 、彭晋 、王俊 、孟丹 、付艳艳 、顾泽宇 、落红卫 、王昕 、黄坤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050 电信终端设备 |
备案号:106089-2026。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差分隐私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包括差分隐私系统技术架构、差分隐私能力要求、差分隐私保护分级、差分隐私保护效果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应用在移动智能终端的差分隐私技术,也适用于评估机构基于本文件开展差分隐私产品保护个人信息的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