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弧炉短流程炼钢生产通用要求》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冶控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飞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桂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市玉田金州实业有限公司 、新疆闽新钢铁(集团)闽航特钢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
主要起草人 韩宝臣 、卢春生 、钟晓丹 、宋延成 、战东平 、刘丹 、柳向椿 、苏春明 、蒋心泰 、刘宏亮 、干明 、朱鹏 、霍彦朋 、任江涛 、彭可雕 、王海峰 、陈根 、邵移山 、姜勇硕 、朱国荣 、易忠烈 、阮如金 、查显文 、张豫川 、赵晶晶 、赵新华 、李洪增 、张兴胜 、王晓远 、郑金瑞 、林志淳 、刘栋栋 、陈兴润 、袁淑君 、黄建国 、梁柏勇 。
| 77 冶金 |
| 77.010 冶金综合 |
备案号:101942-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10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弧炉短流程炼钢的基础设施、炼钢工艺、安全与环保要求、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电弧炉短流程炼钢生产的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