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炼钢电弧炉节能监测方法》,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节能监测八站天津市计量技术研究所天津市能源技术研究所天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 宋丽敏吕宝森张宝琴梁国勋姚家英梅国栋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051.11-2003
发布日期
2003-12-03
实施日期
2004-01-01
全部代替标准
DB12/T 051.18-1995
中国标准分类号
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4740-2004。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容量为大于10吨的三相炼钢电弧炉。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宋丽敏
吕宝森
姚家英
梅国栋
张宝琴
梁国勋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