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站锅炉烟气余热利用系统技术规范》由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8)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工业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知翔 、徐党旗 、王利国 、孙剑锋 、晋中华 、田忠玉 、王野 、薛宁 、邹小刚 、李楠 、车宏伟 、周科 、敬小磊 、陈珣 、周飞 、李宇航 、张广才 、魏铜生 、刘存良 、朱光明 、宾谊沅 、刘衍卉 、赵明星 。
备案号:101393-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站锅炉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主要设备、辅助系统及材料的选型原则,还规定了烟气余热利用设备的制造、检验、验收、试验、油漆、包装、运输、存储及资料等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站锅炉空气预热器出口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主要包括低温省煤器系统、低温省煤器联合暖风器系统、WGGH系统、低温省煤器联合供暖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