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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河南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3-10-31
实施
于 2024-01-29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1/T 2542-2023
发布日期
2023-10-31
实施日期
2024-01-29
中国标准分类号
J 98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2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220 热回收、绝热
主管部门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0368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