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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转底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希睿迪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 刘自民刘其明吴道洪王姜维仇金辉李帮平饶磊谢善清赵晶晶刘风超周劲军曹志成唐嘉瑞李生忠赵新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B/T 4722-2018
发布日期
2018-12-21
实施日期
2019-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H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010
77 冶金
77.010 冶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7730-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转底炉余热回收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原理与流程、余热回收方式、余热利用方式、技术要求、运行维护要求、评价运行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冶金企业新建、改建转底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验收等。其他行业也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刘自民
刘其明
仇金辉
李帮平
赵晶晶
刘风超
唐嘉瑞
李生忠
吴道洪
王姜维
饶磊
谢善清
周劲军
曹志成
赵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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