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转底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希睿迪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自民 、刘其明 、吴道洪 、王姜维 、仇金辉 、李帮平 、饶磊 、谢善清 、赵晶晶 、刘风超 、周劲军 、曹志成 、唐嘉瑞 、李生忠 、赵新华 。
77 冶金 |
77.010 冶金综合 |
备案号:67730-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转底炉余热回收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原理与流程、余热回收方式、余热利用方式、技术要求、运行维护要求、评价运行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冶金企业新建、改建转底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验收等。其他行业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