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组用串联电抗器使用技术条件》由电力行业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03)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南方电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西安合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日立能源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 、山东泰开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桂林五环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思源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浩 、李电 、国江 、戚革庆 、李辉 、刘全峰 、黄小华 、黄想 、赵启承 、许梦伊 、姜胜宝 、罗兵 、郭庆文 、陈晓宇 、姚成 、张月华 、张春龙 、刘刚 、李霞 、杨建立 、武士龙 、杨国泰 、龚宇佳 、陈鑫臣 、骆福权 、徐位宏 、张春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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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101199-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9号 。
本文件规定了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文件适用于6kV~110kV电压等级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所配套使用的串联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