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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国境卫生检疫技术规范起草规则 第3部分:疾病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拱北海关杭州海关南京海关等

主要起草人 汪海波杨泽齐润姿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SN/T 5800.3-2024
发布日期
2024-12-16
实施日期
2025-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主管部门
海关总署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97448-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汪海波
杨泽
齐润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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