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国境卫生检疫技术规范起草规则 第2部分:检疫查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海关 、广州海关 、华中科技大学等 。
主要起草人 周李承 、梁少军 、周绍良等 。
备案号:97447-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