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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电弧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能效评估导则》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范铁军彭锋郝阳毛瑞丑鹏飞左俊杰武卫东王长华刘亚洲肖邦国李晓缪骏邓浩华刘斌霍冬梅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B/T 6316-2024
发布日期
2024-12-10
实施日期
2025-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H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010
77 冶金
77.010 冶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7276-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弧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能效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步骤、余热回收统计范围、评价体系、能效等级。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电弧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的能效评估和节能潜力分析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范铁军
彭锋
丑鹏飞
左俊杰
刘亚洲
肖邦国
邓浩华
刘斌
郝阳
毛瑞
武卫东
王长华
李晓
缪骏
霍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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