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基于无线通信的人体佩戴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 、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西安通和电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国技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宝殿 、安海龙 、董立成 、肖雳 、周镒 、熊宇飞 、姜雪 、郭伟 、李华 、张兴海 、刘殿铭 、曹珺飞 、梁勇 、魏蔚 、李国庆 、柏青青 、蓝江鹏 、罗森文 、谈儒猛 、刘志辉 、金亦然 、韩斌 、张昆 、潘正 、李国栋 、康岛 、郑科 、杜晨光 、芦婷 、张志华 、庄甘霖 、周锐 、叶扬韬 、何观寰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备案号:95588-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8号 。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无线通信的人体佩戴设备,可用于手腕、头颈、腰部以及身体其他部位佩戴,包括基于移动通信的人体佩戴的无线通信终端、人体健康指标监测设备、运动监测评估设备以及虚拟现实设备等人体佩戴的无线通信终端设备以及其他无线设备,例如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智能头盔、智能腰带、远程胎心监护以及智能心电监测仪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