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试验规程 第 2 部分:气体处理系统的现场试验》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俞杰 、李永国 、任宏正 、侯建荣 、丘丹圭 、李健 、张雪平 、张计荣 、王瑞云 、陈欣 、高泽全 、李百利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94452-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6号 。
适用于核设施气体处理系统中活性炭滞留床安装完成后,运行之前的现场验收试验,正常运行期间的现场试验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