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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 15 部分:吸附介质》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张计荣侯建荣丘丹圭李永国俞杰乔太飞张雪平王稹吴波孔海霞张群沈大鹏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NB/T 20039.15-2023
发布日期
2023-12-28
实施日期
2024-06-28
全部代替标准
NB/T 20039.15-2012
中国标准分类号
F6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中国核电发展中心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4490-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6号

适用范围

适用于核设施空气和气体处理净化系统中去除气态放射性碘的碘吸附器用吸附介质;废气处理系统中的除碘用吸附介质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计荣
侯建荣
俞杰
乔太飞
吴波
孔海霞
丘丹圭
李永国
张雪平
王稹
张群
沈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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