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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云服务商用户数据处理合约参考框架》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栗蔚郭雪武倩聿段晓蓉康和陈澍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4407-2023
发布日期
2023-12-20
实施日期
2024-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L77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2673-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承诺具有数据保护能力的云服务提供者、云服务合作者等,可以应用于云服务提供者与云服务客户之间,以规范云服务提供者对用户数据处理的承诺内容,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也可以应用于云服务商与云服务合作者之间,以划分数据处理过程中用户数据保护的相关职责,保障云服务数据处理全流程的安全性。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栗蔚
郭雪
康和
陈澍
武倩聿
段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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