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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医疗云计算评估方法 第1部分:影像云》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邮电大学

主要起草人 逄淑宁寇家华冯天宜任海英任九选贾斐封顺天齐飞刘景文刘毓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4405.1-2023
发布日期
2023-12-20
实施日期
2024-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21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3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2671-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对影像云服务的选型和评估等。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逄淑宁
寇家华
任九选
贾斐
刘景文
刘毓
冯天宜
任海英
封顺天
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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