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医疗影像云业务总体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封顺天 、云亮 、赵龙刚 、高飞 、李跃 、王志恒 、陈丽媛 、黄骞 、刘倩晨 、杜静 、逄淑宁 、王秀梅 、闵栋 、邓梅 、冯天宜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备案号:95821-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8号 。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云数据存储提供的医疗影像云服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