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导则》,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关杰林 、刘海波 、李香华 、谭大文 、耿在明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1735-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站设备检修计划、组织机构与人员、费用、物资与工器具、采购、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进度和文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水电站,其他容量水电站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