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站设备状态检修管理导则》由电力行业水电站自动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 17)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平诗 、李香华 、丁伦军 、刘代军 、文宇 、姜德政 、张冲林 、易腾 、马明 、张志高 、李攀光 、张梁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8485-2025。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站设备状态检修管理的信息收集、诊断分析、状态评估、检修策略、检修后评价与持续改进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型常规水电站,其他水电站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