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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主编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湖南经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安供电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戴悦娄慧波王宁孙湧胡文平李聪肖立群苗梅姜华史厚福 吴蓉蒋科鹿裕宁张珏周钰 张雪焱徐善柱谭丽平李琴徐志强戴晖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L/T 5861—2023
发布日期
2023-02-06
实施日期
2023-08-06
中国标准分类号
F 1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8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50)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0496-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9号

适用范围

1.0.1 为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额定功率为 500 kW 且 额定能量为500 kWh 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的初步设计文 件编制。 1.0.3 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应从工程实际出发,统筹兼顾, 按照建设规模、工程特点、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特点,通过技术 经济比较确定设计方案。 1.0.4 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戴悦
娄慧波
胡文平
李聪
姜华
史厚福
鹿裕宁
张珏
徐善柱
谭丽平
戴晖
王宁
孙湧
肖立群
苗梅
吴蓉
蒋科
周钰
张雪焱
李琴
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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