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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75部分:光动力治疗和光动力诊断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3SC1(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3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福建师范大学深圳市雷迈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激光技术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中国计量大学

主要起草人 杜堃李敏黄正吴荣亮王彩霞李婷夏忠诚黄杰王敏董前民杜毅方春子黄丹孙瑜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214424-Q-464 已发布

医用电气设备 第2-75部分:光动力治疗和光动力诊断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424-Q-46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0-13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01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01 医疗设备综合
组织起草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杜堃
李敏
王彩霞
李婷
王敏
董前民
黄丹
孙瑜
黄正
吴荣亮
夏忠诚
黄杰
杜毅
方春子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75:2017。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75部分:光动力治疗和光动力诊断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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