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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22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3SC1(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2024-05-01。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杜堃方春子黄丹孙瑜李敏

目录

项目进度

修订了以下标准

GB 9706.20-2000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诊断和治疗激光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当前标准计划

20183245-Q-464 已发布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2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3245-Q-46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19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43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6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60 治疗设备
组织起草部门
国家药监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杜堃
方春子
李敏
黄丹
孙瑜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22:2019。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22部分:诊断和治疗激光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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