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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11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委托TC10SC3(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2023-05-01。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深圳市奥沃医学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设备制造厂

主要起草人 焦春营王培臣陈静王建立林盎春曾正华

目录

项目进度

修订了以下标准

GB 9706.17-2009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当前标准计划

20162746-Q-464 已发布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1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2746-Q-46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1-13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3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6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60 治疗设备
组织起草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11:2013。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11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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