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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眼科仪器-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光危害防护》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监质量督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 贾晓航王敬涛何涛郑建齐伟明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091716-Q-604 正在审查

眼科仪器-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光危害防护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91716-Q-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09-12-15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7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70 眼科设备
组织起草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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