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光学和光子学 手术显微镜 第2部分:眼科用手术显微镜的光危害》由 TC103(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3SC1(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3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徕卡显微系统(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苏州六六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速迈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彭建华 、王敬涛 、黄涛 、胡一平 、王佳佳 、佘卫炜 、鲁静平 、王寒翔 、王建明 、冯祎然 、石林 、李萍 、王天娇 、孙辉 、陈小甜 。
20231681-T-464 正在审查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40 医疗设备 |
| 11.040.70 眼科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0936-2:2010。
采标中文名称:光学和光子学 手术显微镜 第2部分:眼科用手术显微镜的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