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监局)归口,TC103SC1(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何涛贾晓航郑建王敬涛夏忠诚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091715-Q-604 正在起草

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91715-Q-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09-12-15
标准类别
基础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7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70 眼科设备
归口单位
国家药监局
执行单位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何涛
贾晓航
夏忠诚
郑建
王敬涛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5004-1:2006。

采标中文名称: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