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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监局)归口,TC103SC1(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3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苏州六六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彭建华王敬涛胡一平黄涛王佳佳李宁王寒翔冯祎然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091715-Q-604 正在审查

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91715-Q-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09-12-15
标准类别
基础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7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70 眼科设备
归口单位
国家药监局
执行单位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彭建华
王敬涛
王佳佳
李宁
胡一平
黄涛
王寒翔
冯祎然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5004-1:2020。

采标中文名称:眼科仪器 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眼科仪器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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