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22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杜堃 、方春子 、黄丹 、孙瑜 、李敏 。
GB 9706.20-2000 (全部代替)
GB 9706.222-2022 现行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60 治疗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22:2019。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22部分:诊断和治疗激光设备安全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