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2部分:材料回收要求》 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哈尔滨巴特瑞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 、张家港清研再制造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中物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 、山东锂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余海军 、赵忠松 、张铜柱 、王冠 、孔智明 、谢英豪 、魏玉宇 、董金聪 、何有奇 、杨续来 、区汉成 、赵小勇 、任山 、吴凡 、魏绍博 、李靖 、唐剑骁 、郭杰 、何金华 、李荐 、吴冠军 、曹雄 、甄爱钢 、倪尔福 、刘东 、孟笑 。
GB/T 33598.2-2020 现行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120 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