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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4部分:回收处理报告编制规范》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润岚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资源循环集团电池有限公司杰瑞新能源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再生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孙峙张铜柱阎文艺来鑫雪余海军郑天雷鲍伟梅兰松许开华郑恒武双贺于群高源肖巍刘志鹏王奉刚刘金书张宇平梁慧婷熊晓敏陈银娇张庆硕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251271-T-339 正在审查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4部分:回收处理报告编制规范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1271-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4-30
标准类别
基础
中国标准分类号
T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孙峙
张铜柱
余海军
郑天雷
许开华
郑恒
高源
肖巍
刘金书
张宇平
陈银娇
张庆硕
阎文艺
来鑫雪
鲍伟
梅兰松
武双贺
于群
刘志鹏
王奉刚
梁慧婷
熊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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