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4部分:回收处理报告编制规范》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润岚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资源循环集团电池有限公司 、杰瑞新能源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欣旺达再生材料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孙峙 、张铜柱 、阎文艺 、来鑫雪 、余海军 、郑天雷 、鲍伟 、梅兰松 、许开华 、郑恒 、武双贺 、于群 、高源 、肖巍 、刘志鹏 、王奉刚 、刘金书 、张宇平 、梁慧婷 、熊晓敏 、陈银娇 、张庆硕 。
20251271-T-339 正在审查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