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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规范 第6部分:残值评估》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杰瑞新能源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资源循环集团电池有限公司浙江吉曜通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佰特豪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再生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瑞萨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大学四川蜀矿环锂科技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余海军张铜柱崔璠来鑫雪鲍伟柳邵辉许开华崔宁姜涛王奉刚黄东义肖巍王攀武双贺刘三兵王子尧张宇平熊晓敏李海涛孙峙韩金磊张庆硕田西陈银娇郭红松何冬林任兴庭胡曼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255710-T-339 正在征求意见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规范 第6部分:残值评估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5710-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10-31
标准类别
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号
T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余海军
张铜柱
鲍伟
柳邵辉
姜涛
王奉刚
王攀
武双贺
张宇平
熊晓敏
韩金磊
张庆硕
郭红松
何冬林
崔璠
来鑫雪
许开华
崔宁
黄东义
肖巍
刘三兵
王子尧
李海涛
孙峙
田西
陈银娇
任兴庭
胡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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