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规范 第6部分:残值评估》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杰瑞新能源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资源循环集团电池有限公司 、浙江吉曜通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佰特豪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贵州中伟资源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欣旺达再生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瑞萨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大学 、四川蜀矿环锂科技有限公司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余海军 、张铜柱 、崔璠 、来鑫雪 、鲍伟 、柳邵辉 、许开华 、崔宁 、姜涛 、王奉刚 、黄东义 、肖巍 、王攀 、武双贺 、刘三兵 、王子尧 、张宇平 、熊晓敏 、李海涛 、孙峙 、韩金磊 、张庆硕 、田西 、陈银娇 、郭红松 、何冬林 、任兴庭 、胡曼 。
20255710-T-339 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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