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 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
GB 14621-2011 (部分代替)
GB 18176-2007 (全部代替)
GB 20998-2007 (部分代完)
GB 20998-2007 (部分代替)
GB 18176-2016 现行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