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音乐、电影、视频、录音和出版产业内容传递与权益管理标识符和描述符的功能要求》 由TC4(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 、国家图书馆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版权协会新技术与版权保护委员会 、中央电视台总编室等 。
主要起草人 肖燕 、富平 、程真 、李华伟 、刘植婷等 。
GB/Z 25101-2010 现行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01.140.20 信息学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TR 21449:2004。
采标中文名称:音乐、电影、视频、录音和出版产业内容传递与权益管理标识符和描述符的功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