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茅台酒(贵州茅台酒)》 由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54SC1(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莉 、吴建霞 、云振宇 、涂华彬 、杨帆 、牟明月 、雷良波 、赵雅敏 、刘冰 、程艳波 、万波 、左思琦 、张瑶 、刘鹏 、张威 、卢建军 、张丽 、钟琳 、张芮瑞 、龙薇运 。
GB/T 18356-2007 (全部代替)
GB/T 18356-2026 即将实施
| 67 食品技术 |
| 67.160 饮料 |
| 67.160.10 酒精饮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