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SC5(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取暖熨烫器具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凯波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新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华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月立集团有限公司 、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 、松下·万宝(广州)电熨斗有限公司 、宁波爱佳电器有限公司 、广东美美创新电器有限公司 、佛山市麦尔电器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陈灿坤 、张迪煊 、谢波 、张小明 、陈子良 、李政勇 、杨志 、柯煜 、黄照奇 、陆田明 、马灯亮 、徐德耕 、张涛 、吕宗权 、徐远水 、龚金水 。
GB 4706.2-2007 (全部代替)
GB/T 4706.2-2024 即将实施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20 家用品安全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335-2-3:2015。
采标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安全 第2-3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