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朱凌 、胡哲 、黄理龙等 。
备案号:5913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