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 467(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3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陕西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王宇航 、张承舟 、王宗爽 、刘通浩 、曹红彬 、闫函 、王珍 、李中岳 、董威 、郭涛 、郭敏 、李宗超 、王家强 、赵国华 、杨钦明 。
GB 16171-2012 (部分代替)
20241026-Q-467 正在审查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