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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茅台酒(贵州茅台酒)》由 TC554(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54SC1(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王莉吴建霞云振宇涂华彬杨帆牟明月雷良波赵雅敏刘冰程艳波万波左思琦张瑶刘鹏张威卢建军张丽钟琳张芮瑞龙薇运

目录

项目进度

修订了以下标准

GB/T 18356-2007 (全部代替)

地理标志产品 贵州茅台酒
当前标准计划

20240321-T-463 正在审查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茅台酒(贵州茅台酒)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0321-T-463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3-25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X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60.10
67 食品技术
67.160 饮料
67.160.10 酒精饮料
归口单位
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莉
吴建霞
杨帆
牟明月
刘冰
程艳波
张瑶
刘鹏
张丽
钟琳
云振宇
涂华彬
雷良波
赵雅敏
万波
左思琦
张威
卢建军
张芮瑞
龙薇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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