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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规范》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主要起草人 吕骑铧唐健春熊强冯砚洪宇邓华南邢飞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3055-2023
发布日期
2023-04-28
实施日期
2023-06-01
废止日期
2025-08-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归口单位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8364-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的必备条件、保障条件、业务建设、公众满意度、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创新实践、示范表彰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设置在四川省辖区内的乡(民族乡)、镇、街道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评估定级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吕骑铧
唐健春
洪宇
邓华南
熊强
冯砚
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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