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收养能力调查评估工作规范》由深圳市民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社会福利协会 。
主要起草人 向木杨 、叶慧敏 、徐伟浩 、蔡目目 、张伟 、于琴琴 、杨小惠 、侯滔 、钟志穗 。
备案号:99332-2023。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内地公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收养子女。本文件不适用于中国内地公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收养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