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江津玉 鉴定》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重庆市江津区硒玉文化研究会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杨玲 、彭子诚 、杨洁 、沈佳妮 、卢小海 、卢袁希子 、杨治明 、黄博崚 、张瑞刚 。
备案号:97509-2023。
本文件适用于江津玉原料及饰品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