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松鉴定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福州海关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青岛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于文涛 、陈乃中 、邵秀玲等 。
备案号:80463-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