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卫生户厕建设与管理规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
备案号:972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