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大事故隐患认定通则》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乌鲁木齐宏安平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新疆政安劳动安全评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
备案号:9730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