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爆破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由 312(公安部)提出,委托TC577(全国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040 词汇 |
本标准主要涉及爆破作业的全流程的安全监管,包括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作业、销毁处置,不涉及具体的产品与服务。
本标准主要内容是爆破作业及相关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销毁处置等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涉爆事故的隐患的判定标准。此类事故往往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危害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显著特征。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此类重大隐患的判定标准,目的是超前发现处置此类事故隐患,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完全符合制定强制性标准的条件。重大涉爆事故主要有:一是因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失被用于爆炸犯罪或其他非法爆破作业;二是民用爆炸物品保管、使用或处置不当引发爆炸、火灾事故;三是爆破作业违反管理和技术规定导致爆破有害效应超出设计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经复盘分析已经发生的事故原因,结合现有爆破作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本标准确定了爆破作业及相关环节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具体包括运输、储存、销毁处置、流向监控和爆破作业等环节中的重大隐患。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