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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急救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周强朱虹吴仍裕陈楷珠周大华吴志广张海燕严敏怡侯剑锋陈澄万小红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318-2023
发布日期
2023-02-24
实施日期
2023-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07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99348-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辖区内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规划、建设和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周强
朱虹
周大华
吴志广
侯剑锋
陈澄
吴仍裕
陈楷珠
张海燕
严敏怡
万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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