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管理规范》由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辽宁省红十字会 、沈阳急救中心 、久心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丹东市中心医院 。
备案号:12006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