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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范》由山西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 1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麦斯达夫标准化服务(山西)有限公司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张曼魏海文牛建东魏京军朱建芳郝增郑波王超王冬冬牛海清郭健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4/T 2640—2023
发布日期
2023-01-18
实施日期
2023-04-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归口单位
山西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 12)
主管部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96988-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工作内容与质量、监管与风险防范及评价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曼
魏海文
朱建芳
郝增
王冬冬
牛海清
牛建东
魏京军
郑波
王超
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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