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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承诺办”工作指南》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司法部公安部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国家信息中心湖南省数据局山东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5424-T-43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10-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27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归口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承诺办”在事项管理、信用管理、办理类型、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服务工作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部门围绕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重点事项“承诺办”工作。 二、主要技术内容 《“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承诺办”工作指南》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立足法律法规配套、政府管理领域适用性和标准化逻辑三个方面,基于前期深入研究,将给出“承诺办”的术语定义、事项管理、信用管理、办理类型、办理渠道、办理流程、监督检查的工作框架和技术方法。 (一)明确“承诺办”的基本术语。给出了“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承诺办”“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涉及基本术语的定义。 (二)明确“承诺办”的事项管理。明确重点事项覆盖范围、编制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规程、完善办事指南等内容。 (三)明确“承诺办”的信用管理。明确事前信用审查、事后信用监管、信用修复、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息安全保护等内容。 (四)明确“承诺办”的办理类型。明确承诺分应分为“事项先批,材料后补”、“承诺代替,材料免交”、“日常监管,免予核查”、“承诺自查,核查后置”四种类型。 (五)明确“承诺办”的办理渠道。明确线上渠道的展示、提示、提醒和信用情况共享,线下渠道展示、办理、线上线下协同要求。 (六)明确“承诺办”的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告知、承诺、办理、事后核查、工作联动等流程。 (七)明确“承诺办”的监督检查。明确内部监督检查、社会监督和监督检查结果运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