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务服务“省内通办”管理规范》由福建省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卢炳全 、戴晓清 、王彬彬 、许珠金 、梁静 、王云川 、官耀荣 、祝晓冰 、董婷婷 、林深 、林潮俊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040 词汇 |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96166-2023。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 省内通办” 的基本要求、 管理内容与要求、 办理流程与要求、 监督检查与评价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服务“ 省内通办” 清单范围内事项的管理工作。